鲁昕,女,汉族,1955年7月出生,辽宁抚顺人,1985年6月加入
中国共产党,1971年12月参加工作,1994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毕业,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。
1978年03月至1982年02月,辽宁财经学院(现
东北财经大学)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学生,获经济学学士学位;1982年02月至1992年04月,抚顺市财政局科研所科员、副所长、副局长、党组副书记、国资局局长;
1992年04月至1993年06月,抚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(1991年考取
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博士研究生,1994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);
2003年01月至2009年04月,
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(2004年被聘为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、2006年被聘为教育部总督学顾问、2008年在中组部第三期
省部级干部英语强化班学习);
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、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,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。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,
中国妇女第九、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。